長江商報消息 ■本報記者 翟瑩
  新型城鎮化這條路該怎麼走?華中科技大學張培剛發展研究院院長張建華認為,新型城鎮化亟待深化土地制度改革,不能再用行政手段干預土地資源配置,應允許農村集體土地入市,進行流轉。
  張建華認為,“過去城鎮化強調城市空間擴大,必然伴隨土地城鎮化,而現在註重的是城鎮化內涵,即提升城市文化和公共服務”。
  張建華說,新型城鎮化實際上是在城市化過程中,如何實現人的城鎮化,這是最大的一個問題。“要解決問題,土地問題是根本”。他認為人的城市化首要是農村居民能不能轉出來,“進入城市後,放棄承包土地,在醫療、教育等方面城市是否有能力接納?這些都關乎土地問題。”
  “我國土地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城鄉分割,農村集體土地嚴禁上市,城鄉二元分化嚴重。”張建華表示。
  進行土改,他認為首先不能再用計劃的方式進行土地資源配置,統籌城鄉土地,應允許農村集體土地入市,進行流轉。“當然18億畝耕地紅線也不能動”。
  農村耕地不能減少,而城市土地越來越少,如何擴大土地供給?張建華說方式是多樣的,“比如有些地方推出的增減掛鉤,即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(即拆舊地塊)和擬用於城鎮建設地塊(即建新地塊)等面積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(簡稱項目區)。”
  目前國內城市居民人均占地100平米左右,而農村為250平米。“農村容積率很低,通過‘集村’等方式在讓村民享受城鎮化成果的同時,也擴大了土地供給”。
  不過他強調,類似的“集村”應該是市場化運作,而不是響應號召,“否則容易出現造城運動的危機”。  (原標題:發展新型城鎮化應允許農村集體土地入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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